站長俱樂部:站长论坛


返回   站長俱樂部:站长论坛 > 網站經營區 > 非商業網站人氣流量與收益
Blog 論壇幫助 社區 日曆事件 今日新文章 搜尋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1  
舊 2007-07-17, 12:07 AM
花水木 花水木 目前離線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7-16
文章: 2
微笑 寫網誌賺錢? 三個廣告公司的比較整理(台灣的)



  最近這個似乎很風行,我前些日子也申請了一些,目前有使用的是這三個:BlogAD、部落客、DoubleAdv,感覺還滿有趣的。
 
  這個東西雖然申請容易,門檻不高,不過畢竟是錢的問題,所以我想在事前做好功課,把這些廣告公司的遊戲規則都研究好,乖乖遵守,認真寫網誌,才是萬全之道。也許可以賺點外塊,但最重要的還是部落格裡面要有內容才行,不要把重心放在廣告上面,這是我的原則。我會好好努力的。以下是目前我對這三家公司的規定做的整理,若有錯誤或其他問題歡迎一起討論。
 

1. 申請條件?
* BlogAD:台灣的Blog,經審核過即可。
* BloggerAD:繁體中文為主的網站即可。
* DoubleAdv:必須為獨立網站與獨立網址。
原文在http://hanamitsuki.com
 
2. 同一請款帳號可以支援幾個網站?
* BlogAD:
基本上是一個,但可用Email的方式將帳號及其他部落格網址傳給BlogAD,待BlogAD瀏覽過其內容並確定無違反部落格條件後,會通知可以放置廣告。
* BloggerAD:3個,且放置的程式碼不同。
* DoubleAdv:1個。
原文在此http://hanamitsuki.com
 
3. 同一頁面可以放幾個廣告?
* BlogAD:1個。
* BloggerAD:未規定。
* DoubleAdv:最多4個。
原文在此http://hanamitsuki.com
 
4. 廣告擺放位置的規定?
* BlogAD:強烈建議您將廣告放置於部落格明顯處。
* BloggerAD:必須在網頁上方,至少再點擊捲軸一次後要看到廣告內容。
* DoubleAdv:無相關規定。
原文在此http://hanamitsuki.com
 
5. 計費方式說明?
* BlogAD:(這部分轉貼自酷玩意部落格)
* 基本型: 訪客點擊一次,廣告主需付費3元,部落客可以領0.9元。
* 以秒計費型(5秒): 訪客點擊一次而且在廣告主的網頁中停留5秒,廣告主需付費5元,部落客可以領1.5元。
* 以秒計費型(10秒): 訪客點擊一次而且在廣告主的網頁中停留10秒,廣告主需付費10元,部落客可以領3元。
* 以秒計費型(15秒): 訪客點擊一次而且在廣告主的網頁中停留15秒,廣告主需付費15元,部落客可以領4.5元。
* 以秒計費型(20秒): 訪客點擊一次而且在廣告主的網頁中停留20秒,廣告主需付費20元,部落客可以領6元。
* BloggerAD:
1. 每月廣告收益:指每個月廣告客戶對您的部落格實際委刊的金額。
2. 部落格活躍程度:如作者文章的更新速度、部落格參觀人數,及瀏覽者與部落格的互動程度等權重。
* DoubleAdv:
在 Double Adv廣告聯盟裡,您的收入來自於有效的廣告播放、廣告點選及自動開啟廣告。因此廣告金額是依據廣告主的競標價格為主。而我們的系統會顯示出標價最高的廣告主,所以您可賺取最高利潤。由於廣告主競標的模式,您將會發現您的網站廣告播放價格不斷提升。
加入DoubleAdv 廣告聯盟的網站,如果沒有廣告主指定購買您的廣告,我們保證用以下價格支付您廣告費,網站主完全不用擔心您的網站廣告賣不出去!
2007-07-07_043228.jpg
原文在此http://hanamitsuki.com
 
6. 對有效播放(曝光)數的定義?
* BlogAD:廣告曝光不計算獎金。
* BloggerAD:無相關說明。
* DoubleAdv:
1.相同使用者同一時間內只一個瀏覽頁的廣告交易會被視為有效播放。
2.相同使用者一分鐘內最多只二個瀏覽頁的廣告交易會被視為有效播放。
3.相同使用者五分鐘內最多只十個瀏覽頁的廣告交易會被視為有效播放。
4.重新整理瀏覽頁之廣告交易視為無效播放。
5.使用者未開啟COOKIE功能時,瀏覽頁之廣告交易視為無效播放。
6.同一頁面放置重複之HTML CODE,其廣告交易視為無效播放。
原文在此http://hanamitsuki.com
 
7. 對有效點閱數的定義?
* BlogAD:
有效點閱數是指經過BlogAD嚴格的點閱警戒機制計算過後,並扣除BlogAD招募廣告及公益廣告後的點閱數。此為有效點閱數,並且有計算廣告獎金。
* BloggerAD:無相關說明。
* DoubleAdv:
1.一次廣告播放最多只一次點閱會被視為有效點閱。
2.使用者未開啟COOKIE功能時,其點閱行為將視為無效。
原文在此http://hanamitsuki.com
 
8. 什麼時候可以拿到廣告報酬呢?
* BlogAD:累積至500元時,可請款或繼續累積獎金。
* BloggerAD:
月結制,當廣告客戶在當月10號前結清廣告價金,我們會在當月25號撥款至您的指定帳戶;如果在當月10號之後結清廣告價金,我們會在次月25號撥款。
* DoubleAdv:
我們固定匯款時間為每月15日,將於收到您請款要求之二至三日內,完成請款事宜確認,並於當月15日完成匯款動作。

此篇文章於 2007-07-22 02:17 PM 被 花水木 編輯。 原因: 隱藏鏈結?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2  
舊 2007-07-17, 12:14 A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5-12-25
文章: 2,892
Blog 文章: 1
預設

很好的分析文章,我建議你最好能在文章的前或後,最好是文中,加入你網站的「直接鏈結網址」,例如 http://hanamitsuki.com/blog-tech/blo...se-compare.htm 或者就直接是 http://hanamitsuki.com(最好是主要網址就好,因為網址太長就會像前面那個一樣,有的會被縮短隱藏)
如此一來,有人在本站看到後想轉載,通常都是直接copy走,如果你用的是隱藏鏈結,那轉載出去後,那個鏈結不會顯示出來。因此在文章中放入直接的網址,是最好的方式,只要有人轉載,至少你的網址會跟著顯現出來,不但有助於貴站人氣的增加,而且也能增加貴站的外部鏈結數喔。

還有如果您願意自己的文章被他人轉載,也歡迎在原創版權內容交換中心張貼文章。
__________________
A.一文請勿多貼。
B.請選擇相關屬性的版面發文。
C.各類廣告有專版,請勿隨意發至不相干之版面。
----------------------------------------------
發佈您網站的新聞請到 What's New 新聞發佈網來。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3  
舊 2007-09-04, 02:19 PM
wowuy wowuy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6-08-19
文章: 316
預設

修正一下
4. 廣告擺放位置的規定?
* BlogAD:強烈建議您將廣告放置於部落格明顯處。
* BloggerAD:必須在網頁上方,至少再點擊捲軸一次後要看到廣告內容。
* DoubleAdv:無相關規定。
的DoubleAdv有規定要在800x600解析度當眼位置擺放
這樣寫會誤導的!!
我之前就是經營DoubleAdv下線擁有上百的下線帳(不過被他們官方砍的僅剩無幾)
最大曾有伊莉論壇.BT哇挖挖.平水相逢的網站
努力換來的成果?我想是SEO的幫助比較大,那時網路賺錢yahoo搜尋第一名的優是招攬的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4  
舊 2007-09-14, 01:39 PM
bosimeiya 的頭像
bosimeiya bosimeiya 目前離線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9-14
文章: 13
預設

BlogAD就別列進去了吧
我甚至認為這個是部落客廣告的壞示範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5  
舊 2008-01-04, 09:13 PM
mo1019 mo1019 目前離線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12-11
文章: 38
Blog 文章: 66
預設

分析的很棒哦!
可以好好的學習,感謝
__________________
自由自在來花蓮旅遊,也可以感受花蓮民宿不同的風味,所以來花蓮一定要住花蓮民宿哦!因為可從花蓮民宿主人裡分享到不一樣的花蓮旅遊經驗及花蓮美食道地的美食,所以來花蓮旅遊不一定就要享受花蓮高級餐廳的花蓮美食也可以多試試古早味花蓮美食哦!來花蓮住宿可以放鬆心情,來花蓮住宿也可放空自已,來花蓮住宿也可了解在地文化哦!來花蓮租車會較輕鬆,來花東旅遊也可很簡單哦!
晶藍色美人魚潘朵拉的希望城堡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6  
舊 2008-01-07, 10:01 AM
stanley stanley 目前離線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12-05
文章: 34
預設

可惜板大的部落格出問題,不能看他其他的文章。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書籤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 +8。現在的時間是 03:41 PM


本站主機由網易虛擬主機代管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4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