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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電子商務其實都只是傳統商務的一個「幫手」而已?好不容易在興奇這裡填好請款的網頁後,最後一關竟然又讓人傻眼了。
搞了半天電子商務,最後還是要你用傳統方式解決,印出一張表格,填好蓋章郵寄回去,外加身份證影本! 還好沒請你親臨櫃台辦理。 而且應是佣金,為什麼寫成推廣補助費用?是有商業或稅務上的考量,還是純粹是大公司愛面子,有點擺出是我賞你的姿態? 而且請款還扣千分之三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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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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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從DomainClub看到相關的討論,連到這裡!
要填勞務報酬單,應該是稅務上的考量, 另外提供阿里媽媽佣金給付的時間; 4.買家從淘寶客推廣鏈接進入當天沒有購買的,此後15天內完成的購買均為有效,淘寶客都可得到由賣家支付的佣金。如果掌櫃退出淘寶客推廣,在掌櫃退出前,用戶點擊過的推廣鏈接對該用戶在15天內繼續有效,在點擊後15天內拍下商品後仍舊計算佣金。 阿里媽媽佣金設置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