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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在跟你博感情 還是拚業績?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7.09.05 01:02 pm
發現一個超有趣的人氣部落格?喜愛的部落客又推薦了好書、好劇、好衣服?收到朋友轉寄的推薦部落格?注意,這些都有可能來自行銷業者的設計。 七成企業 加碼網路行銷 根據Yahoo奇摩的「年度企業行銷大體檢」,今年有逾七成半企業選擇加碼網路行銷預算,顯見台灣業者越來越體會網路是不可忽視的戰場。其中,主打個人魅力的部落格,也成為業者發揮行銷創意的利器。 部落格行銷手法多元。偶像劇男星賀軍翔成立了部落格,是為衛生棉代言;新書和新上片的電影,聯手邀請部落客免費先睹為快,把心得貼上部落格吸引觀眾。人氣旺的部落格也能通過推薦商品、或google adsense等在格上掛上廣告的機制,獲得免費商品或分紅。 曾從事相關行業的小張指出,目前國內部落格行銷主要分兩種,一是開放式,即為業者直接建置活動部落格,目的公開;一是隱藏式,即藉部落格「置入性行銷」。前者少見,因為太費工;最常見的,還是仰賴知名部落客,運用他們的超人氣來寫篇心得來炒高產品行情。 頂尖部落客 人氣炒商品 「要選,當然要選排名一、二名的部落客。」曾任職行銷業的小張說,由於企業主推出產品往往是短期戰,要立刻看到效果,因此當然會挑頂尖部落客。這些人寫推薦文大多有趣又不著痕跡,比如寫今天看了什麼日劇或電影、讀了什麼小說,談談自己的心得,生花妙筆引得網友也要去看看;或是寫今天買了某牌牛仔褲,想起什麼回憶,寫得感人肺腑,讓網友全不知是「工商合作」。 「最棒的,當然是引來大量回應,又不惹嫌疑。」小張說,一篇一千至一千兩百字的推薦文,依人氣及效果,報酬從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 靠分紅獲利 露餡很難堪 行銷業者會直接找人氣部落客寫「隱藏式」推薦文,不少部落客也自行參與業者推出的利益分享計畫,例如博客來的AP (Associate Program)計畫,或是PChome的分紅計畫,方式通常是由部落客推薦產品,若有讀者因其文而連結到購物網購買產品,部落客即可享有產品價百分之一到四不等的回饋金。 但部落客靠分紅獲利,有時也有後坐力。知名部落客艾瑪最近曾在網上推薦某本書,三天替博客來網路書店賣出兩百六十一本書、被網路觀察者讚為「部落格行銷佳話」,網友赫然發現「她的推薦可賺錢」;只小賺兩千多元回饋金的艾瑪引來部分網友批評「用聲望換業績」,讓她十分難過。這項爭議也引起部落客對「行銷」與「真心體驗」間界線的討論。 部落客「重灌狂人」也曾在部落格推薦3C產品,結果被網友發現是參與「興奇大聯盟計畫」的產物,惹來「站長想賺錢想瘋了」的評語。事後重灌狂人貼文表示自己是來不及貼上「揭露」標示,也強調此後文末都會註明將因此文可能獲得的回饋金,讓網友自行判斷要不要相信他的推薦。 短期難見效 路還有很長 類似的案例搬到國外,下場慘得多。中央研究院資訊所專案經理徐子涵說,全球最大企業沃爾瑪(Wallmart)曾找來兩人開一台小巴環遊全美,並將這趟「自助旅行」經驗寫在部落格,自然包括採買日常用品,全都是到沃爾瑪連鎖店買的。最後,兩人行徑被網友識破,沃爾瑪也因此被抨擊。 徐子涵以過去在蕃薯藤做出小S懷孕日記部落格、楊承琳蘋果光筆部落格等例子指出,部落格行銷不像平面媒體那樣,務求短期密集曝光,而是要花數月、一年的時間慢慢養。 然而目前台灣廣告公司、案主對相關新概念所知不多,部落格平台也不夠優良,「我們得積極向國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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