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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 2007-12-25, 11:50 P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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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NCC研擬垃圾郵件規範 ISP可中止字典式攻擊

【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 2007.12.25 09:22 p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近日草擬完成新版「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NCC副主委石世豪說,新版草案將賦予ISP業者中斷濫發者訊務的權利,以軟體自動隨機產生收信者電子信箱的「字典式」攻擊,ISP 有權中止此異常訊務。

NCC 表示,新版法案以行政院版本草案為基礎,保留了民眾可向違法濫發垃圾郵件者請求每封新台幣五百至兩千元間的損害賠償,及仿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設計的團體訴訟制度。

NCC 說,新版草案對發信行為改以「默示拒絕的選擇退出」認定方式,即發信人寄出第一封信後,如未取得收信人願意繼續收信的確認訊息,則不得再寄下一封信;針對以文字、數字排列組合產生電子郵件位址來發送廣告電子郵件的行為納入規範,並提高此行為的損害賠償額度。

此外,為加強團體訴訟的效率,也配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新版草案也訂定了團體訴訟機構有權向ISP(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業者請求提供濫發者資料的規定;為促使ISP業者採取積極作法防堵垃圾郵件的擴散,新法案明確賦予ISP業者中斷濫發者訊務的權利。

行政院在2005年提出的「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審議中,這屆立法院最後一個會期已停會,由於屆期不連續,「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勢必要重新提出,NCC 近期重新討論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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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舊 2007-12-26, 09:48 AM
stanley stanley 目前離線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12-05
文章: 34
預設

立法通過後,不知道執行的成效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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