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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4-29, 09: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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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啦 查看文章
如果真的確認是抄襲,一般來說都是先寫電郵或信件去警告,再來寄存證信函,最後萬不得已才用法律手段。只是通常這很耗時費事。
電郵, 信件與存證信函的本身, 也都是法律行動的一種.
也許, 你的意思是說, 詢求法律追訴的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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